2006年8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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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
评查执法案卷 落实责任追究
李庆

  据新华社  为切实保障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追究行政机关执法过错行为,贵州省政府日前决定,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评查。评查中发现行政执法过错行为,将追究有关单位、个人的责任。
  据了解,此次行动既要评查行政执法行为中程序的合法性,又评查行政执法行为实体的合法性与适当性。通过评查,梳理出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。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、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;依法接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;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强制、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种行政执法案卷都应进行评查。
  行动中,对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妨碍正常行政管理秩序、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,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追究。
  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认为,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,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,对提高贵州省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,促进政府职能转变,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  针对当前行政处罚过程中一些常见的、容易出现的问题,目前,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已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有关标准,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要求、实体要求、证据收集与保存要求和案卷装订等要求。